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人文学部“博士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

为给人文学部在校博士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有效提高赴海外高水平大学研究学习的质量与效率,北京大学人文学部募集社会资金,设立“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具体的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已于2018年9月公布。按照上级部门相关的工作部署,学部启动博士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申请工作。

一、资助计划简介

1、学部每年拟资助一定数量的在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赴海外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研究或访学,时间为一年期或半年期(一年期访学项目优先)。

2、资助的具体人数根据资金和申请情况确定。资助内容仅限学费、选课费。资助标准参考顶尖大学实际执行,原则上以学费或选课费的90%资助申请人,余额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选课费的申请,限每人每学年1至2门课程;外语水平特别优秀者,原则上每学年支持课程不超过3门。

3、本计划将重点资助以访问学生身份申请到海外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档案在我校的非毕业年级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已经取得博士资格;并能保证在出国访学前完成学科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优秀(达到能在海外大学选课的熟练程度)。

3.接受海外机构(含院校、科研机构、基金会)资助生活费,且访学的海外高水平大学收取学费或选课费的在校博士生,满足上述条件1、条件2,亦可申请本项目资助。但正在境外学习或研究的博士生,不得申请本项目资助。 

三、申请所需材料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所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时间,向所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提交下面各项材料:

(1) 《人文学部博士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2) 个人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应包括科研情况、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等)。

(3) 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信息,受邀人在国外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 国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2页),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和获奖等情况。

(5) 英文研究计划(不超过3页),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

(6) 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则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则可不再单独提供。

(7) 两位本领域专家(含导师)的推荐信。

(8) 博士成绩单(硕博连读则需同时提供硕士阶段成绩单)、博士论文开题报告。

(9)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请各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力量,由专人向本院系内全体申请海外留学发布此通知(并请在院系网站公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于3月8日17点前递交到人文学部办公室(理科5号楼417南室),电子版本发送至grwxb@pku.edu.cn邮箱。(需上交材料请详见附件中的备注表)

推荐时应从申请人思想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今后发展方向等方面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和排序的推荐名单

此次申请是2019年上半年的第一次申请,学部有可能还会根据海外大学的实际录取情况再组织后续申请。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  北京大学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  人文学部“博士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需提交材料

附件3 人文学部博士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资助学生资料汇总表

附件4 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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