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人文学部转发学校开展2023年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领导:您好!

依据学校教务长办公室下发“2023年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工作通知”和《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校发【2018】72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人文学部教学奖励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据学校“2023年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工作通知”中相关要求,学部负责组织教学卓越奖、教学成就奖的推荐工作:学部向学校推荐教学成就奖名额为0-1人、教学卓越奖名额为0-2人。学校在学部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确定:全校教学卓越奖每年不超过6人,获得10万元奖励;全校教学成就奖每年不超过3人,获得50万元奖励。

2.人文学部教学卓越奖、教学成就奖的推荐评审,由人文学部教学委员会投票表决。学部鼓励各院系积极申报,并对最后表决时的候选人数不做硬性规定,根据院系推荐的实际人数进行表决。

3.本次评奖同时面对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凡申报教学卓越奖,在校担任课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凡申报教学成就奖,在校担任课程教学工作二十年以上,且未获得过教学成就奖,近三年主要承担本科重点课程(本部本科重点课程含专业核心课、通识核心课、通选课、小班课、英文课程等;医学部本科重点课程含必修课、限选课,课程类型优先考虑整合课程、小班讨论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和研究生专业必修课,平均每学年承担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候选人至少还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师德高尚;(2)教学勤勉,卓有成效,需有相关的课程评价资料,以及卓越学生的个案分析。

4.即日起至5月8日,各院系组织教学卓越奖、教学成就奖评选工作。中文系、历史系、考古文博学院、哲学系、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歌剧研究院,以院系推荐的方式向学部推荐“教学卓越奖”候选人各0-1名,“教学成就奖”候选人各0-1名;推荐时,所有教学奖励通过网上填报提交审核。敬请各院系尽量协助候选人完成网上申报,以避免出现候选人因为填表和面临差额评选存在不确定性而放弃申报。

5.确定最后的候选人以后,人文学部教学委员会对最后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教学成就奖允许出现空缺的情况;法定出席委员人数需占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依据最后投票的多少推选候选人,以多数推选。

6.以上条款系人文学部根据学校精神制订的实施细则,至于“评选对象”与“评选条件”等要求,请各院系务必遵照《2023年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

7.务请各院系将学校所发通知挂到院系官网上,并将上述通知通过邮件或微信发到每位老师。学部将在5月9日-21日进行教学奖的评选工作。

感谢各院系对于此项工作的支持!

                                       

人文学部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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